【明慧學校】
陶淵明是東晉後期的大詩人、文學家,他的曾祖父陶侃是赫赫有名的東晉大司馬、開國功臣;祖父陶茂、父親陶逸都作過太守。但到了東晉末期,朝政日益腐敗,官場黑暗。
陶淵明生性淡泊,在家境貧困、入不敷出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讀書作詩。
他關心百姓疾苦,有著“猛志逸四海,騫翮思遠翥”的志向,懷著“大濟蒼生”的願望,出任江州祭酒。
由於看不慣官場上的那一套惡劣作風,不久就辭職回家了,隨後州裏又來召他作主簿,他也辭謝了。
後來,他陸續做過一些官職,但由於淡泊功名,為官清正,不願與腐敗官場同流合污,過著時隱時仕的生活。
陶淵明最後一次做官,是義熙元年(405年)。那一年,已過“不惑之年”(四十一歲)的陶淵明在朋友的勸說下,再次出任彭澤縣令。
到任八十一天,碰到潯陽郡派遣督郵來檢查公務,潯陽郡的督郵劉雲,以兇狠貪婪聞名遠近,每年兩次以巡視為名向轄縣索要賄賂,每次都是滿載而歸,否則栽贓陷害。
縣吏說:“當束帶迎之。”就是應當穿戴整齊、備好禮品、恭恭敬敬地去迎接督郵。
陶淵明嘆道:“我豈能為五斗米向鄉里小兒折腰。”
意思是我怎能為了縣令的五斗薪俸,就低聲下氣去向這些小人賄賂獻殷勤。
說完,掛冠而去,辭職歸鄉。此後,他一面讀書為文,一面躬耕隴畝。
陶淵明妻翟氏,與他志同道合,安貧守節,“夫耕於前,妻鋤於後”, 朋友來訪,無論貴賤,只要家中有酒,必與同飲。儘管生活貧困,但他始終不願再為官受祿。宋文帝元嘉元年(424年),江州刺史檀道濟親自到他家訪問,他對江州刺使送來的米和肉堅拒不受。朝廷曾徵召他任著作郎,也被他拒絕了。
他原本可以活得舒適,榮華富貴,至少衣食不愁,但那要以人格和氣節為代價,於是他選擇了艱苦但寧靜而自由的田園生活。有得必有失,陶淵明獲得了心靈的自由,獲得了人格的尊嚴,寫出了具有獨特風格並流傳百世的詩文。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文學財富和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。
他的一生,充滿了對人生真諦的渴望與追求。
他的詩歌如《飲酒》、《雜詩》等,質樸無華,清麗自然,寓絢於素,韻味雋永,或者詠史抒懷關心時局,或者充滿“性本愛丘山”的生活志趣。
他的辭賦如《歸去來兮辭》,表達了不與世俗同流合污的決心。
他的散文如《桃花源記》、《五柳先生傳》等,表現了返璞歸真、高遠脫俗的意境,對美好未來充滿了嚮往。
後人有“一語天然萬古新,豪華落盡見真淳”之譽。
他那不為“五斗米折腰”的氣節,更是勉勵後人以天下蒼生為重,以節義貞操為重,折腰時心已愧,不趨炎附勢,保持善良純真的本性,不為世上任何名利浮華所改變。
附陶淵明《飲酒》詩:
結廬在人境,而無車馬喧。
問君何能爾,心遠地自偏。
採菊東籬下,悠然見南山。
山氣日夕佳,飛鳥相與還。
此中有真意,欲辨已忘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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